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屏東縣 113 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(含身心障礙國民)
學力鑑定考試簡章
壹、宗旨: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,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。貳、依據:教育部頒「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」及 113 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
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命題製卷暨試務工作會議決議辦理。參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教育處
肆、承辦單位:屏東市中正國民小學
伍、應考資格:
一、年滿 14 歲(民國 99 年 9 月 1 日(含)以前出生)之國民(含取得「中華民國居留證」或「中華民國護照」者),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
二、年滿 17 歲(民國 96 年 9 月 1 日(含)以前出生)之國民(含取得「中華民國居留證」或「中華民國護照」者),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
陸、報名日期及時間:
一、113年2月2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12時;下午1時 30分至4時。
二、113年2月3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2時。
三、113年2月4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12時。
四、113年2月5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12時;下午1時 30分至4時。
柒、報名地點:屏東市中正國民小學 ,地址:900屏東縣屏東市蘇州街75號,電話:08-7324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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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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