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1.111學年度新生登記入學說明事項,請詳閱附件一(請新生家長務必詳細閱讀)。
★登記時需繳交物件:
1.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(擇一)。
2.相關證明文件:
第一順位需有: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、低收入證明等 (擇一)。
第二順位需有:j屬自有房屋:房屋所有權狀、房屋稅單(擇一)。
【權狀或稅單的地址要同戶口名簿;所有權人之姓名需於戶口名簿內可供判斷。】
k屬租賃房屋:租賃契約。
請備妥正本、影本一份(正本查驗後歸還)。
2.新生入學暨總量管制實施要點請詳閱附件二。
3.新生入學登記表下載---附件三。
ÞÞÞ有任何疑問請洽08-7805568 轉12(註冊組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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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2-01-17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5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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