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阮珮玟
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主旨: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7925A號令修正發布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7925B號函辦理。
二、發布令附件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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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1-1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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