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9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00071146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時序已進入夏季,又值用電高峰時期,為減輕夏季電力負擔,請力行各項節約用電措施,辦公室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攝氏28度,並關閉不必要之照明及用電設備。
三、另使用冷氣設備與空調主機前,應加強維護並按時保養,適時清潔室內送風機空氣濾網,以提升空調冷氣效能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1-05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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