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0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00044149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水情日趨嚴峻,請各水情燈號地區需注意配合事項及限水資訊,並參考經濟部水利署提供省水懶人包、節約用水金句、機關學校節水教材、省水標章與省水器材等節水宣導平面及影音文宣檔案,請自行下載並運用(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,網址:https://www.wra.gov.tw/)。
三、有關各水情燈號地區需注意配合事項及限水資訊,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苗栗、臺中及北彰化部分地區:自110年4月6日起為紅燈地區,採分區供水,實施地區分甲、乙兩區輪流採供5天停2天。請配合分區輪流或全區定時停止供水措施,並留意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公告之分區供水最新資訊(https://reurl.cc/Agp3vZ),並參照以下橙燈、黃燈及綠燈需配合注意事項。
(二)新竹、嘉義、臺南及高雄地區,自110年4月1日起為橙燈地區,採減量供水,請停止開放游泳池使用、試放消防栓、露天屋頂放流及其他得停供之用水,且如為每月用水超過一千度之大用水戶減供20%,並參照以下黃燈及綠燈需配合注意事項。
(三)桃園、雲林、南投、連江及南彰化部分地區,自110年4月1日起,為黃燈地區,採減壓供水,請停供所管轄噴水池、澆灌、沖洗外牆、街道及水溝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,並參照以下綠燈需配合注意事項。
(四)澎湖地區,自110年4月1日起,為水情提醒綠燈地區,請加強落實校園節水宣導教育, 配合於大型集會活動進行節約用水宣導,並於宣傳服務跑馬燈箱及電視牆,刊登「防疫期間勤洗手,更要關緊水龍頭」、「節水抗旱全民一起來」等節水宣導內容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1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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